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07-9-19 10:56:36 点击:
学院学工办各年级组,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07]124号),为减轻猪肉价格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统一安排,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标准为补助期2个月,每生每月7元。2007年9月17日前评选完毕,2007年9月18日——2007年9月20日为学院公示时间,2007年9月21日——2007年9月25日学校公示。
附件 名额分配
2005级595名 2006级450名 2007级295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备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号
学 院
备注
外事学院学工办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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