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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发展

来源:  作者:王 化  日期:2007-11-19 10:26:5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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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七大又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范畴,明确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地位和身份。从这个角度来看,影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施成效的因素主要不会来自法律和制度,而是负责实行这一制度的人。

  实践证明,党和政府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推行有力与否、成效大小等,与各级领导干部有极为密切的关系。领导干部得力,切实领会相关精神,认真执行,取得成效就大。反之,如果领导干部不得力,发生诸如歪嘴和尚念经之类的现象,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风气,就会给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带来严重的灾害。因此,推行基层自治制度,首要的是要选拔大量思想过硬、知识水平较高、理论合格的人才。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四川为例,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2007年至2009年,全省选聘3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每个村(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干部。按计划,2007年选聘6000名。选派工作已经结束,所选人员经过统一培训以后,已经奔赴新的工作岗位。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纳入中国的政治制度范畴,是执政党不断推进政治制度自我完善与发展的生动体现。一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运转有了法律保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有了一大批有水平且能忠实推行的人,那么其应有的制度活力就一定会迸发出来,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能更好地体现出来。作为新世纪的优秀青年,大学生应该切实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投身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这一伟大的目标中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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