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院师生: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根据5月18日国务院公告的指示要求和川师大的相关通告,我院从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院师生默哀3分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办公场所或其它区域的教师、工作人员就地起立,默哀3分钟。
2、上课的同学要在老师的安排下,于14时25分停止授课,全体起立于14点28分开始默哀3分钟。
3、正在驾驶车辆的师生停车鸣笛三分钟。
4、在寝室或其他任何地方的同学就地起立,默哀3分钟。
全体师生,在5月19日至21日期间停止任何公共娱乐活动;衣着务必素雅保守,以黑色为宜;言谈举止以端庄沉静为宜。
四川师范大学外事学院
2008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