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校内“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08]9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2008年在全日制专科学生中选拔优秀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 选拔对象与基本条件
鉴于教育主管部门“专升本”有关政策规定,“专升本”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在当年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为保证“专升本”计划与计算基数的一致,同时保证学生学习的连贯性,经学校研究,原则上只在应届专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我院参与“专升本”选拔的应届专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2、在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各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补考纪录;
3、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4、学期量化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上;
5、2007年12月31日前普通类学生通过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学生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4。
二、选拔计划
根据四川师大文件精神,我院今年的“专升本”选拔计划严格控制在对应专业2008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不得突破。各专业升入本科学习人数为:应用英语16人,旅游英语4人,旅游管理5人,市场营销13人。
三、 选拔程序
1、初试(选)。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从即日起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学院根据对报名学生按照平时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占80%,行为量化平均成绩占20%,分专业进行排名。其中,学生平时平均成绩根据入学以来各科期末成绩(原始成绩)计算(除英语口语和随堂考试科目),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条例》计算。根据四川师大规定按各专业“专升本”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并于5月12日-18日期间进行公示。
2、复试。学校教务处将对进入复试的学生统一组织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科目。今年校内“专升本”复试科目不得少于四门课程,具体为基础课三门,其中文科:《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专业课,基础课考试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命题,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命题。英语类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但必须加试一门综合课。综合课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与对应的替换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同。基础课和综合课考试由学校统一阅卷。专业课考试由学院按“密封、流水作业”的原则自行组织阅卷,
(2)考试时间:
《大学计算机基础》:5月25日上午8:30-10:00;
《大学英语》、英语类专业综合课:5月25日上午10:20-12:2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5月25日下午2:30-4:30;
英语专业课:5月24日上午9:00-11:00。
(3)为加强管理,基础课、综合课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学校校本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考试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安排。
(4)“专升本”分数线。“专升本”选拔的复试结束后,学校按基础课考试成绩分文科、理工科、艺体类划定全校统一分数线(英语、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等专业的学生,其加试综合课成绩代替相应未考基础课成绩),分数线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专升本”选拔计划数的1:1.5划定。
(5)达到“专升本”分数线的学生,按本次“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平时平均成绩和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分别占70%、20%和10%的办法计算“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并按“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分年级排序。其中,学生平时平均成绩根据入学以来各科期末成绩(原始成绩)计算(除英语口语和随堂考试科目),学生行为量化分成绩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行为量化评分条例》计算。
四、其他问题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8号),参加复试的同学须按每门考试科目20元的标准交纳考试费,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使用。
2、“专升本”学生一律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我院专升本学生一律升入我院2006级本科学习。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08年我校“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对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在本科阶段学习两年。在两年的学习期间,“专升本”学生享受该年级本科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并履行该年级本科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4、“专升本”学生在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对应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
5、2008年“专升本”学生学费按照按省物价局的文件执行。
6、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84685001 84682059 84682053 84683009
特此通知
(附:2008年专升本考试大纲 下载地址/Html/zhfu/zlxz/)
四川师范大学外事学院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